現將原于2014年3月8日在《三秦都市報》、《延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網》、《陜西采購與招標網》發布的延安城市濕地公園建設工程設計項目招標公告中申請人資格要求變更: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境內設計院或設計公司或設計事務所。變更為中國大陸境內合法注冊或登記的法人或組織,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具有從事本項目的經營范圍和能力。
2、設計單位必須具備建設部頒發的風景園林工程設計甲級資質和建筑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變更為設計單位必須具備城鄉規劃編制甲級資質和風景園林設計專項甲級資質及以上資質。
3、項目主設計師應具備園林規劃專業的高級工程師或者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的高級建筑師。變更為項目主設計師應具備城市規劃或園林設計專業(含相近專業)高級工程師資格。
5、本次資格預審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變更為本次資格預審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
五、報名及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時間:2014年 3 月11 日-2014年3月1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地點為延安市百米大道新洲花園B區7號樓6單元202室,工本費500元,售后不退,(含節假日)。
六、資格預審文件的遞交:遞交資格預審文件截止時間2014年 3 月20日下午17:00,地點為:延安市百米大道新洲花園B區7號樓6單元202室,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